成大生物股东会关联交易议案通过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是否符合规定-毛银曦律师|法行宝
2026-05-21 公司事务

结论:成大生物股东会关联交易议案中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做法符合规定,该议案的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以下结合新闻背景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详细分析:

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虽然该条款直接规定的是公司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但关联交易中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原则与之类似,均是为了防止关联股东利用其地位影响表决结果的公正性。此外,《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性文件也明确规定了关联股东在关联交易议案表决时应回避的制度。

二、新闻背景中的具体情况分析

在成大生物的股东会中,《关于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从新闻背景来看,该议案最终同意率为86.3626%,反对率为13.0662%,弃权率为0.5712%。由于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因此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仅反映了非关联股东的意志,符合关联交易表决的公正性要求。

三、表决程序及结果的合法性

  1. 表决程序合法:根据新闻背景,成大生物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确保了表决的公开、公正和透明。

  2. 表决结果有效:该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多数同意(同意率86.3626%),且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因此表决结果有效。此外,辽宁恒信(沈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也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有效,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四、对公众的启示

  1. 关注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是公司运营中常见的现象,但也可能存在利益输送、损害公司利益等风险。因此,投资者应密切关注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特别是关联交易的定价、交易条件等是否合理。

  2. 了解表决程序:股东会的表决程序是保障股东权益的重要环节。投资者应了解公司章程中关于表决程序的规定,特别是关联交易议案中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制度,以确保表决结果的公正性。

  3.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投资者对公司的关联交易或表决程序存在疑问或担忧,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成大生物股东会关联交易议案中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做法符合规定,该议案的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投资者应关注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了解表决程序,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