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不能申请再审-叶飞龙律师|法行宝
2026-05-21 行政纠纷

在以下情形中,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

  1. 再审申请被驳回或已处理:

    • 若再审申请已被法院驳回,且没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或者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或者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以及审判人员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行为,否则不得再次申请再审。
    • 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也是不被允许的,因为再审判决或裁定具有终局性。
    • 如果在再审过程中撤回了申请或者无故缺席再审庭审,将失去再次申请再审的权利。
    • 当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再审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抗诉决定后,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进而也不得基于该决定再次向法院申请再审。
  2. 特定程序和判决类型:

    • 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婚姻关系一旦解除,即产生身份关系的改变,不允许再审,以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性及子女生活和社会秩序。但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部分,若存在法定再审事由,如财产分割不公等,仍可申请再审。
    • 非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包括督促程序(如支付令案件)、公示催告程序(如票据遗失或灭失案件)、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破产程序)等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这些程序具有特定目的和性质,判决生效后不能申请再审。例如,在督促程序中,若债务人对支付令提出异议,则转入诉讼程序,而非通过再审解决。
    •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经过再审程序审查并维持原判的案件,通常不能再就同一问题申请再审,以维护司法裁判的既判力和稳定性。
  3. 其他特殊情形:

    • 债权转让后的申请:债权转让后,受让人无权就原判决或裁定申请再审,因为再审权利通常与原债权债务关系紧密相连,债权转让并不改变这一法律关系的本质。
    • 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的,原判决或裁定视为已执行,不允许再行申请再审。这是为了维护执行程序的稳定性和效率。
    • 超过再审申请期限:再审申请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提出,逾期法院将不再受理。这是为了促使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避免司法资源的浪费。
    • 调解书无违法情形:对调解书申请再审,但不能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再审申请将不被受理。调解书是基于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除非存在法定再审事由,否则不得随意撤销或变更。
    • 当事人主体不合格、再审请求不明确等:其他如当事人主体不合格(如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再审请求不明确或不符合法律规定等情形,也可能导致再审申请不被受理。

法律建议:

  • 在申请再审前,当事人应仔细审查自己的案件是否符合再审条件,特别是要注意上述不能申请再审的情形。
  • 如果对再审条件或程序有疑问,建议直接向我咨询,我将根据具体情况提供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
  • 申请再审时,应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以支持自己的再审请求。同时,要遵循法定程序和要求,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