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时未调取的证据二审可申请调取吗-罗立志律师|法行宝
2026-05-21 行政纠纷

一审时未调取的证据,二审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申请调取的。以下从法律依据、申请条件与审查、实践中的注意事项三个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 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 第一百七十六条(针对第二审程序):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人民法院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在第二审程序中,如果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且该证据对查明案件事实有重要影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取证据。

申请条件与审查

  1. 申请条件:

    •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
    • 该证据对查明案件事实有重要影响;
    • 申请应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但二审中,若因新情况或新理由需要调取证据,可在合理时间内提出)。
  2. 法院审查:

    • 法院会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判断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 若符合条件,法院会依职权调取证据;
    • 若不符合条件,法院会驳回申请。

实践中的注意事项

  1. 及时提出申请:虽然法律未明确规定二审中申请调取证据的具体时间限制,但为避免影响诉讼进程,当事人应尽早提出申请。例如,如果在一审结束后才发现有关键证据未调取,且该证据对案件结果有重大影响,那么应在二审开庭前或开庭过程中及时向法院提出调取证据的申请。
  2. 提供必要线索:当事人在申请时应尽可能提供证据的线索和相关信息,以便法院能够顺利调取证据。比如,提供证据可能存在的地点、保管人、证据形式等线索,帮助法院快速定位并调取证据。
  3. 配合法院工作:在法院调取证据的过程中,当事人应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例如,如果法院需要当事人提供进一步的证明材料或协助进行调查取证工作,当事人应积极响应并配合。

举例说明:假设在一审中,原告因未能找到关键证人而未能提供有力证据,导致败诉。在二审中,原告发现了该证人的下落,并认为该证人的证言对查明案件事实有重要影响。此时,原告可以向二审法院申请调取该证人的证言。如果法院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定条件,就会依职权调取该证言,并作为二审判决的依据之一。

总之,一审时未调取的证据,二审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申请调取的。但当事人需要注意申请的条件和程序,以及及时提出申请并提供必要线索和配合法院工作。如果你在二审中遇到了需要调取证据的情况,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