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给赡养费被起诉夫妻双方是否有责任”的问题,结论如下:
若被起诉的是子女本人,则主要责任在子女,配偶一般无直接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此处的义务主体是“成年子女”,而非子女的配偶。因此,若父母仅起诉子女本人,配偶通常无需承担直接责任。
例外情形:若子女与配偶共同生活,且配偶实际参与了赡养行为(如共同照顾父母生活),但子女仍拒绝支付赡养费,父母可能以“家庭共同财产”为由主张权利,但需提供证据证明配偶实际控制或使用了应支付赡养费的财产。
若子女行为构成遗弃罪,配偶可能因共同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遗弃罪的构成需满足“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若子女不仅拒绝支付赡养费,还实施了遗弃行为(如将父母赶出家门、拒绝照料导致父母流离失所),且配偶明知并协助子女实施遗弃行为(如共同驱赶父母),则配偶可能因共同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关键点:配偶需有“主动参与遗弃行为”的故意,仅未阻止子女行为一般不构成犯罪。
若子女无经济能力,父母可主张分割子女夫妻共同财产
若子女因经济困难无法支付赡养费,但子女与配偶有共同财产(如存款、房产),父母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以“子女履行赡养义务需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为由,申请法院分割子女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子女的部分,用于支付赡养费。
操作建议:父母需提供证据证明子女无独立财产或财产不足以支付赡养费,且配偶未实际履行赡养义务。
法律建议:
温馨提示: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若您作为子女因经济困难无法履行义务,建议主动与父母沟通,寻求解决方案,避免法律纠纷。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