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学员原因退费没有签合同可以扣手续费吗-魏杨律师|法行宝
2026-05-19 合同纠纷

结论:在学员原因导致退费且未签合同的情况下,能否扣手续费需分情况讨论,主要取决于双方是否存在口头约定、行业惯例以及实际损失情况。以下是具体分析:

  1. 若双方存在明确的口头约定
    即使未签订书面合同,若双方在报名时或缴费前通过口头形式约定了退费规则(如“学员原因退费需扣除X%手续费”),且学员在缴费时未提出异议,该约定可能被认定为有效。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此时,机构扣除手续费的行为具有合法性。

  2. 若双方无明确约定,但行业存在普遍惯例
    若教育行业或特定培训领域存在“学员退费需扣除合理手续费”的普遍惯例(如考试报名费、教材费等实际成本),且学员在报名时知晓或应当知晓该惯例,机构可能以“行业惯例”为由主张扣除手续费。但需注意:

    • 惯例需被行业广泛认可且不违反法律;
    • 机构需证明学员知晓惯例(如通过招生简章、官网公示等方式告知)。
  3. 若双方无约定且无行业惯例,机构需证明实际损失
    若既无书面/口头约定,也无行业惯例,机构扣除手续费需满足“实际损失”要件。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因违约造成的损失,但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且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损失。

    • 可扣除的费用:仅限于机构已为学员实际支出的费用(如教材费、报名费、已发生的课时费等),且需提供相应凭证(如发票、合同等);
    • 不可扣除的费用:机构预期利润、未实际发生的费用(如未使用的课时费)等。
  4. 若机构存在过错或欺诈行为
    若机构在招生时存在虚假宣传、未履行告知义务(如未明确告知退费规则)或存在其他过错,学员可主张机构全额退费,甚至要求赔偿损失。此时,机构无权扣除手续费。

建议:

  • 对学员:若机构要求扣除手续费,可要求其提供扣除依据(如约定、行业惯例或实际损失凭证),若无法提供,可拒绝不合理扣费;
  • 对机构:建议完善合同条款,明确退费规则,避免纠纷;若未签合同,需保留与学员沟通的记录(如微信、邮件等)以证明约定内容。

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场景下的法律适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