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非常理解您现在的困扰。针对您提出的“离职申请提交了,但原单位不给开离职证明”的问题,我可以给您提供一些详细的建议。
首先,您的诉求是非常合理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是有义务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的。这个证明对于您后续找工作、办理社保转移等手续都是非常重要的。而且,无论您是主动离职还是被单位解除,单位都应该按照规定出具离职证明,并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关键信息。
如果原单位拒绝出具离职证明,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与单位协商: 您可以先尝试与原单位的人事部门或者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明确表达您的诉求,并了解他们拒绝出具离职证明的具体原因。有时候,可能只是因为一些误解或者沟通不畅导致的,通过协商可以很快解决问题。
向人社部门提出维权申请: 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的人社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维权申请。在申请时,您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您的离职申请、与单位的沟通记录等,以证明您的诉求是合理的。人社部门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督促单位出具离职证明。
考虑法律途径: 如果人社部门的介入仍然无法解决问题,您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您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这需要您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证据材料,建议您在采取这一步骤前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法律援助机构。
另外,我还想提醒您一点,就是在处理这个问题时,一定要保持冷静和理性,不要因为情绪激动而做出一些过激的行为。同时,也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在需要时能够提供有力的支持。
希望以上建议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