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职工离职后重新入职原单位,是否需要重新填写工会入会申请,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工会会员资格的连续性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第六条,工会会员有退会自由,但未明确规定离职后会员资格的自动终止。若职工离职时未主动申请退会,且原单位工会未将其除名,其会员资格可能仍有效。此时重新入职,通常无需重复填写入会申请,但需向工会确认资格状态。
原单位工会规定的影响
部分单位工会可能通过内部规章明确:离职即视为自动退会,或要求重新入职员工必须重新申请入会。此类规定若不违反《工会法》及《中国工会章程》的强制性条款(如禁止歧视性条款),则具有约束力。建议重新入职前查阅原单位工会章程或咨询工会负责人。
会员关系转移的特殊性
若职工离职后加入其他单位工会,再重新入职原单位,需根据《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办理会籍转移手续。此时需提交原单位工会出具的会员关系转出证明,并填写《工会会员登记表》更新信息,但无需重复履行入会程序。
实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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