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追诉期已过 还会立案留置吗-王丰小律师|法行宝
2026-05-16 刑事辩护

结论:受贿追诉期已过,一般情况下不会再立案留置,但也存在特殊情况。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一般情况:追诉期过不再立案留置

  1. 追诉期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 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 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受贿罪的量刑根据受贿数额及情节严重程度而定,例如受贿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受贿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所以,不同受贿情形对应的追诉期不同。当受贿行为经过相应的追诉期后,从法律层面来说,一般就不再追诉,也就不会立案留置。
  2. 立案留置与追诉期的关系 立案是刑事诉讼的起始程序,留置是监察机关在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时采取的一项限制被调查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立案留置通常意味着监察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而追诉期是对犯罪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时间限制,一旦追诉期届满,就意味着从法律上不再对该犯罪行为进行追诉,自然也就不会进行立案留置等后续的调查措施。

特殊情况:追诉期过仍可能立案留置

  1. 已立案不受追诉期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对于受贿案件,如果监察机关已经立案调查,但被调查人逃避调查的,那么即使超过了通常的追诉期,仍然可以对其进行立案留置并继续调查追究刑事责任。例如,某官员受贿后,监察机关已经掌握了一定证据并立案调查,但该官员潜逃国外,多年后回国,此时虽然从受贿行为发生时算起可能已经超过了追诉期,但由于其逃避调查,不受追诉期限制,监察机关仍可以对其立案留置。
  2. 报请最高检核准追诉 对于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受贿犯罪,经过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如果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那么即使超过了二十年的追诉期,监察机关也可以立案留置并开展调查工作。比如,某官员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虽然从犯罪行为发生到被发现已经超过了二十年,但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后,就可以对其立案留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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