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属于不正当竞争吗-孙万超律师|法行宝
2026-05-15 公司事务

低价是否属于不正当竞争,需结合具体情况及商家的行为和动机进行综合判断。单纯降价销售通常不构成不正当竞争,但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的低于成本价销售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则属于不正当竞争。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构成不正当竞争的低价情形

  1. 低于成本价销售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此类行为严重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 实例说明:如某大型连锁超市为击垮周边小型便利店,将常见日用品售价降低至成本价以下进行销售,此行为即构成不正当竞争。
  2. 伴随其他不正当手段

    • 若商家在低价销售的同时,采用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不正当手段,亦构成不正当竞争。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例如,商家在低价销售时虚假宣传其商品质量,误导消费者购买,同时排挤了其他诚信经营者的市场份额。

不构成不正当竞争的低价情形

  1. 销售鲜活商品

    • 法律依据: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销售鲜活商品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 实例说明:如水果摊为避免水果腐烂变质,将临近保质期的草莓降价出售,此行为合理且合法,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2. 处理积压或即将到期商品

    • 法律依据:同上,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其他积压商品也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 实例说明:商场在季末对过季服装进行大甩卖,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旨在清理库存,为新季商品腾出空间,此情况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3. 季节性降价

    • 法律依据:依据同一法律条款,季节性降价亦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 实例说明:冬季末尾,羽绒服商家为回笼资金,对羽绒服进行大幅度降价销售,此属常见的季节性降价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4. 因特定原因降价销售

    • 法律依据: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等原因降价销售商品,同样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 实例说明:工厂因经营不善面临债务危机,为偿还债务将产品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出售,此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但需注意,若工厂以“为还债低价处理”为幌子,实际上却是为了恶意挤垮竞争对手,之后再提高价格垄断市场,那么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法律建议

  • 商家:在进行降价销售时,应确保降价行为合法合规,避免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进行低于成本价的销售。同时,应诚信经营,不采用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不正当手段。
  • 消费者:在购买低价商品时,应保持理性,注意商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若发现商家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可向相关部门举报。
  • 其他经营者:若发现竞争对手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可收集证据并向相关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低价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需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