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收回扣算犯罪吗-孙赫律师|法行宝
2026-05-08 刑事辩护
  1. 公职人员收回扣,在符合特定条件下,确实可能构成犯罪,主要是受贿罪。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即构成受贿罪。特别地,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并归个人所有的,同样以受贿论处。
    • 关键要素:
      • 主体身份: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这一范畴广泛涵盖了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等。
      • 利用职务便利:指的是公职人员利用自身职务范围内的权力,为送回扣者谋取利益。这里的“谋取利益”不限于合法利益,非法利益同样适用。且利益的实现与否不影响犯罪的成立,只要存在承诺、实施或实现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即可。
      • 收受回扣的行为:公职人员在经济活动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回扣、手续费,并将其据为己有。若回扣被如实入账,归单位所有,并用于单位的正常业务和发展,则不构成受贿罪。
  2. 特殊情况的定性:

    • 若公职人员所在单位为非国有性质,且其并非受国有单位委派从事公务等法定情况,则其收受回扣的行为可能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该罪名适用于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他们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且数额较大时构成犯罪。
  3. 量刑标准:

    • 受贿罪:
      • 受贿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通常,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认定为“数额较大”。
      • 受贿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认定为“数额巨大”。
      • 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 若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且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具体数额标准虽无统一明确的司法解释,但司法实践中会根据当地经济情况和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判定。
  4. 法律建议:

    • 坚决避免收受回扣:公职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决杜绝收受回扣等违法违纪行为,以免触犯刑律,遭受严厉的刑事处分。
    • 积极配合调查:若已涉及收受回扣的行为,应尽快向我咨询,了解自身法律责任,并积极配合调查,以减轻可能的法律后果。

综上所述,公职人员收受回扣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构成何种犯罪,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判定。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