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差额作为赔偿,赔偿期限最长不超过11个月。以下是详细说明: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扣除已支付的正常工资后,实际需支付1倍差额)。
例如:若月工资为5000元,用人单位需额外支付5000元/月作为赔偿,最长支付11个月(即第2个月至第12个月)。
赔偿期限的特殊情形
操作建议
提示:若用人单位以“试用期未签合同”为由抗辩,法律明确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此抗辩不成立。如有其他细节需进一步分析,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