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消费整治行动 网络食品虚假宣传如何定性-林珠律师|法行宝
2026-05-08 侵权纠纷

结论概述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旨在打击网络食品销售中的虚假宣传等乱象,保护消费者权益。网络食品虚假宣传的定性主要依据其是否构成虚假宣传行为、违法广告行为或平台机构违法行为,具体需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为特征进行判断。

新闻背景分析

市场监管总局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针对的是网络食品销售中屡禁不止的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突出问题。这些问题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也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整治行动的目标是将欺骗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的害群之马揪出来,斩断背后的黑灰产业链条。整治对象涵盖电商平台、平台内经营者、营销服务机构及人员、广告活动主体、食品生产经营者等五类主体,重点整治虚假宣传行为、违法广告行为和平台机构违法行为。

网络食品虚假宣传的法律定性

  1. 虚假宣传行为

    • 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在网络食品销售中,普通食品通过各种手段明示暗示自己可以“治病、保健、防病”的,即属于虚假宣传行为。
    • 案例:如新闻中提到的“优思益”保健品,涉嫌原产地造假、虚假宣传,即属于此类行为。
  2. 违法广告行为

    • 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在网络食品销售中,对食品的产地、成分、功能等胡编乱造、张冠李戴,利用所谓“专家、学者、白大褂”站台背书,误导消费者的,即属于违法广告行为。
    • 案例:如新闻中提到的同仁堂南极磷虾油,虚假标注相关成分、打品牌“擦边球”,即属于此类行为。
  3. 平台机构违法行为

    • 定义:平台机构如电商平台、直播平台等,对于虚假宣传行为负有审核和管理责任。如果平台对于虚假宣传放任不管,甚至纵容造假、配合忽悠的,即构成平台机构违法行为。
    • 案例: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市场监管部门将压紧压实平台资质审核责任,对管理缺位、整改不力的平台依法从严处理。

法律后果与责任

  • 行政处罚:对于构成虚假宣传行为、违法广告行为或平台机构违法行为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
  • 刑事责任:对于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犯罪行为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民事责任:消费者因购买到虚假宣传的食品而遭受损失的,有权要求经营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对公众的启示

  • 提高警惕:消费者在购买网络食品时,应提高警惕,仔细辨别食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避免被虚假宣传所误导。
  • 选择正规渠道:建议优先选择商场、超市、药店或正规电商平台等途径购买食品,切勿轻信朋友圈、微信群、小程序中所谓的“亲情推销”。
  • 积极维权:如果发现网络食品销售中存在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应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热点事件延伸思考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不仅是对网络食品销售乱象的一次重拳出击,也是对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一次完善和提升。未来,随着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和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网络食品销售市场将更加规范有序,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将得到更加有效的保障。同时,这也提醒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和平台机构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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