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父母房子拆迁用子女的户口分的钱财不全部给子女是否合法”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财产分配和继承权的法律问题。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根据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这意味着,在财产分配,包括拆迁补偿款的分配上,男女应当享有平等的权利,不应因性别而有所差异。
接下来,我们具体分析拆迁补偿款的分配问题。拆迁补偿款通常是对原房屋物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这些权益在法律上是可以继承的。如果父母未立遗嘱,那么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平等地享有继承权。
现在,我们回到您的问题上。如果父母房子拆迁,使用了子女的户口来分配钱财,但分配时并未将全部钱财给予该子女,这是否合法呢?这主要取决于几个因素:
拆迁政策的具体规定:不同的地区可能有不同的拆迁政策,有些政策可能明确规定了补偿款的分配方式。如果政策中有明确规定,那么应当按照政策来执行。
家庭内部的约定或协议:如果家庭内部有关于拆迁补偿款分配的约定或协议,并且这个约定或协议是合法、有效且得到所有家庭成员认可的,那么也可以按照约定或协议来分配。
法律原则:在没有特定政策或家庭约定的情况下,应当遵循法律原则,即男女平等、公平合理的原则来分配拆迁补偿款。
如果父母在分配拆迁补偿款时,未遵循上述原则,而是单方面决定不将全部钱财给予使用户口的子女,这可能构成对子女财产权利的侵害。在这种情况下,子女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我还想引用一个相关的案例来进一步说明这个问题。在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的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中,四姐弟因父母遗留老宅及宅基地的拆迁安置权益分配问题而对簿公堂。最终,法院依法认定拆迁安置利益属于遗产范畴,并判决姐弟四人平均分割涉案拆迁安置相关权益。这个案例充分说明了在财产分配和继承权问题上,法律是保障男女平等的。
综上所述,父母房子拆迁用子女的户口分的钱财不全部给子女,在缺乏特定政策或家庭约定的情况下,是不合法的。子女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