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公司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路焕喜律师|法行宝
2026-05-04 劳动纠纷

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公司,主要需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

  1. 主体要素:

    • 构成此罪的公司,首先必须是具有用工关系的单位,如工厂、建筑公司、各类企业等。这些公司在劳动关系中负有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
  2. 主观要素:

    • 公司需具有故意不支付劳动报酬的主观心态。这包括直接故意(即积极追求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结果)和间接故意(即对可能的不支付劳动报酬结果持放任态度)。若公司因资金周转暂时困难,而非故意不支付工资,且积极与劳动者协商支付时间,则一般不认定为具有故意的主观心态。
  3. 客观要素:

    • 实施拒不支付行为:公司可能通过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转移财产可能涉及将本应支付工资的资金、资产转移到其他地方或隐匿起来;逃匿则可能涉及隐藏行踪、关闭联系方式等,使劳动者和有关部门无法找到。
    • 数额较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及各地实际情况,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或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可认定为数额较大。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需参考当地高级人民法院的确定标准。
    • 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这是构成本罪的重要条件。政府有关部门,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依法调查并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劳动报酬。若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支付,则满足此要素。

举例说明: 假设某建筑公司恶意拖欠50名农民工近半年的工资,累计达20万元。在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其支付后,该公司仍拒不支付。在此案例中,该建筑公司的行为完全符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构成要件:它是有用工关系的单位(主体要素),具有故意不支付工资的主观心态(主观要素),通过恶意拖欠工资的方式逃避支付劳动报酬(客观要素中的拒不支付行为),且拖欠的工资数额巨大(客观要素中的数额较大),并在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客观要素中的经政府责令仍不支付)。

法律后果: 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公司,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这不仅包括可能的刑罚处罚,如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还可能涉及对受害劳动者的民事赔偿责任。

建议:

  • 对于公司而言,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避免触犯法律红线。
  • 若公司确实面临资金周转困难等特殊情况,应积极与劳动者协商支付时间,并寻求政府有关部门的帮助和支持,以合法合规的方式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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