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双方签章后生效是否必须签字”的问题,这实际上涉及到合同生效条件的具体约定以及法律对于合同成立和生效的一般规定。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签章”的含义。在法律语境中,“签章”通常指的是签名或盖章,或者签名并盖章。它并不是一个必须同时包含签名和盖章的固定组合,而是可以根据合同双方的约定来灵活确定。
接下来,我们根据合同生效条件的不同约定来进行分析:
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签章后生效”,但并未具体说明是签名、盖章还是签名并盖章:
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这意味着,在一般情况下,签名、盖章或按指印都是合同成立的有效方式。但是,如果合同双方对合同生效条件有特别约定(如上述的“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则应当遵循该特别约定。
综上所述,双方签章后生效是否必须签字,取决于合同中对于生效条件的具体约定。如果合同中并未明确要求必须同时具备签名和盖章,那么只要合同双方进行了签名或盖章(或两者都进行),且该行为是代表其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就可以视为已经成立并生效。如果合同中明确要求必须同时具备签名和盖章,则必须满足这一条件合同才能生效。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建议合同双方对生效条件进行明确、具体的约定,以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