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包括提出的当天吗-杜沛均律师|法行宝
2026-05-03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是否包括提出的当天”这一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提前三日通知”通常指的是从您向公司提出离职的当天开始算起,往后数三天(包括提出当天在内的连续三天中的任意一天作为起始日,但实际操作中多以提出当天为起始日,并计算接下来的两个完整日,即总计三天)。不过,具体是否包含提出当天,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因公司规定或双方协商而有所差异,但法律条文本身并未明确排除提出当天。

为了确保您的权益,我建议您:

  1. 向公司递交书面离职通知书:并保留好发送记录,如邮件、短信或书面签收等,以证明您已经按照法律规定提前通知了公司。

  2. 与公司确认离职日期:在递交离职通知书后,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直接上级进行沟通,确认具体的离职日期。如果公司同意您提前离职,那么您可以按照协商的日期办理离职手续;如果公司要求您按照法律规定的三天期限来执行,那么您需要等待满三天后再办理离职。

  3. 办理离职手续:在离职日期确定后,按照公司的要求办理离职手续,包括工作交接、社保停缴、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

  4. 考虑新工作入职:在确保与原公司已经解除劳动关系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入职手续,以避免因劳动关系未解除而带来的法律风险。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