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提出的“无亲属人员在养老院过世后事由谁负责处理”的问题,我可以给您一个详细且清晰的解答。
首先,如果逝者在生前有明确约定丧事承办人,那么应当遵循逝者的意愿,由约定的人员来负责处理后事。
若逝者没有留下这样的约定,且没有近亲属或愿意承办丧事的其他亲属,那么根据相关规定,其生前所在的单位或者临终居住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将承担起丧事承办人的责任。具体来说,如果逝者在养老院过世,且没有亲属,那么养老院所在地的居(村)民委员会通常会作为丧事承办人来处理相关事宜。
另外,关于逝者的遗产处理问题,如果逝者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那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将担任遗产管理人。他们会负责妥善管理和合理分配逝者的遗产,确保逝者的财产得到公正处理。
综上所述,无亲属人员在养老院过世后,其丧事将由生前单位或临终居住地的居(村)民委员会负责处理;若涉及遗产问题,且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均放弃继承,则由民政部门或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