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如果在员工试用期内想辞退他 书面告知应该怎么写才合法有效 里面必须包含-贾志波律师|法行宝
2026-05-01 劳动纠纷

结论前置:公司若要在试用期内合法辞退员工,书面告知需包含法定理由、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及解除程序等内容,且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以下是具体撰写要点及示例模板:

一、书面告知必须包含的核心内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1条、第39条,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满足以下条件,书面告知应明确体现:

  1. 法定解除理由
    仅能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其他理由如“不能胜任工作”需提前30日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试用期不适用)。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1项。

  2. 录用条件的具体化
    需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明确约定录用条件(如学历、技能、考勤、绩效等),并在书面告知中引用具体条款。
    示例:“您在试用期内存在以下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行为:……(具体列举事实,如‘累计迟到5次’‘未通过岗位技能考核’等)”。

  3. 事实依据的充分性
    需提供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如考核表、考勤记录、培训记录等),并在书面告知中简要说明。
    示例:“根据《试用期考核制度》第X条,您的考核成绩为不合格(附考核表)”。

  4. 解除程序的合法性

    • 提前将录用条件告知员工(如入职时签字确认);
    • 解除决定需经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同意(如有);
    • 书面告知需送达员工本人(建议通过EMS邮寄并留存凭证)。
  5. 经济补偿的说明(如适用)
    若因员工过错解除(如严重违纪),无需支付补偿;若因公司原因解除(如裁员),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试用期员工为半个月工资)。
    示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二、书面告知模板(参考)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
员工姓名:XXX
身份证号: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1项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第X条约定,因您在试用期内存在以下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行为:

  1. 具体事实1(如:2023年X月X日至X月X日累计迟到5次);
  2. 具体事实2(如:未通过2023年X月X日组织的岗位技能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公司决定自2023年X月X日起解除与您的劳动合同,请您于X月X日前办理离职手续。

特此通知。

公司名称(盖章)
日期:2023年X月X日

三、注意事项

  1. 避免模糊表述:如“能力不足”“表现一般”等主观评价需替换为客观事实(如考核分数、具体行为)。
  2. 时效性:试用期解除需在期限内提出(如劳动合同约定3个月试用期,解除需在3个月内完成)。
  3. 送达方式:建议通过书面形式直接送达员工本人,若员工拒签,可通过邮寄或公告方式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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