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发票人死了谁负责-邱流芳律师|法行宝
2026-05-01 经济纠纷

虚开发票行为人死亡后,责任承担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1. 刑事责任层面
    根据《刑法》第三十一条及刑事诉讼原理,刑事责任具有人身专属性,仅能由实施犯罪行为的自然人或单位承担。若虚开发票的行为人已死亡,其刑事责任将因主体灭失而终止追诉,不会再追究其刑事责任。但需注意:

    • 若行为人死亡前已被立案侦查或审判,案件会因主体消失而撤销或终止审理;
    • 若行为人死亡前已判决,刑罚执行(如罚金、没收财产)可能因遗产处理程序继续,但不会对已死亡者执行自由刑(如拘役、有期徒刑)。
  2. 民事责任层面
    若虚开发票行为导致国家税款损失(如受票方抵扣税款后未补缴),税务机关可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行为人的遗产继承人主张赔偿,但以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例如:

    • 继承人继承了行为人名下的房产、存款等财产,需在继承范围内补缴税款;
    • 若继承人放弃继承或遗产不足以清偿,税务机关可能面临无法全额追回损失的风险。
  3. 行政责任层面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虚开发票行为可能面临罚款等行政处罚。但若行为人已死亡,行政机关通常不再对其个人作出行政处罚,但可能对涉案单位(如公司)继续追责。例如:

    • 若虚开发票是单位行为,单位需承担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责任;
    • 若单位已注销,行政机关可能无法执行处罚。

实务建议:

  • 若您是行为人的家属,建议梳理其遗产范围,主动配合税务机关处理遗留问题,避免继承遗产后被追责;
  • 若您是受票方或相关方,需自查是否涉及税款损失,及时补缴税款以降低行政或刑事风险;
  • 具体案件需结合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金额、主观故意等因素综合判断,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