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议机关在复议决定书中采用第三方矢口否认的言词作为依据,这一行为是否合法,需要分情况讨论:
若第三方言词为关键证据且未经核实:
- 在复议过程中,复议机关应当全面审查原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包括所依据的证据是否真实、合法、有效。如果复议机关仅凭第三方矢口否认的言词,且未对该言词进行核实,就作出复议决定,这很可能违反了证据审查的严谨性原则。因为,未经核实的言词证据,其真实性和可靠性无法得到保障,不能单独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 法律后果:若因此导致复议决定错误,可能构成程序违法,当事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或变更该复议决定。
若第三方言词非关键证据或已得到其他证据佐证:
- 如果第三方言词并非复议决定的关键依据,或者该言词已经得到了其他可靠证据的佐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那么复议机关采用该言词作为复议决定的依据,可能是合法的。因为,在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的情况下,复议机关有权根据现有证据作出复议决定。
- 但需注意:即便如此,复议机关也应当对第三方言词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必要的审查,确保其符合证据规则的要求。
复议机关应遵循的证据审查原则:
- 复议机关在审查证据时,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全面的原则,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严格审查。对于言词证据,特别是第三方提供的言词证据,更应当谨慎对待,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核实,以确保复议决定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给你的建议:
- 如果你认为复议机关在复议决定书中采用了不真实的第三方言词作为依据,你可以首先查阅复议决定书中的证据部分,了解复议机关是如何审查和采用该言词的。
- 如果发现复议机关未对该言词进行核实或该言词明显不真实,你可以考虑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或变更该复议决定。
- 在此过程中,建议你收集并保留相关证据,如第三方原初的陈述、其他相关证据等,以便在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时提供有力支持。
最后,复议机关在复议决定书中采用第三方言词作为依据时,必须确保该言词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遵循严格的证据审查原则。如果你对此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