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店家在收了全款后告知没货,属于违约行为。即使没有约定违约金,您也有权要求店家进行赔付。
分析如下:
违约行为的认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在您的情况下,您已经支付了全款,即已经履行了合同中的付款义务。而店家在收款后告知没货,显然无法履行其交付货物的义务,因此构成违约。
赔付的依据:
- 虽然没有约定违约金,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 在您的情况下,您因店家的违约行为而遭受了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等待货物的时间成本、可能因寻找替代货物而产生的额外费用等。这些损失都可以作为要求店家赔付的依据。
赔付的具体方式:
- 您可以首先与店家进行协商,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如果货物仍然有可能获得)或者退还全款并赔偿损失。
- 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者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寻求调解或者行政处理。
- 最后,如果其他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店家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建议:
- 在与店家协商时,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如付款凭证、合同、沟通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证明自己的权益。
- 如果决定提起诉讼,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即我,王丰小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合同纠纷领域),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可能遇到的法律后果:
- 如果店家被认定违约,其可能需要承担退还全款、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 如果店家拒绝履行法律责任,其可能面临法律制裁,如被强制执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