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双方不在身边 两个未成年生活 属于留守儿童吗-林晏生律师|法行宝
2026-04-27 婚姻家庭

您好,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父母双方不在身边,两个未成年生活,是否属于留守儿童”,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留守儿童”的定义。根据相关规定,留守儿童通常指的是父母双方长期外出务工或一方长期外出务工而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且年龄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这里的“长期外出务工”一般指的是连续6个月以上,并且外出地点通常是跨县域的。同时,无监护能力的情况可能包括留守在家的父亲或母亲因重病、重残、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剥夺监护权、失联等原因而丧失照护能力。

针对您描述的情况,如果父母双方都长期不在身边,且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同时这两个未成年人的年龄也不满16周岁,那么他们确实符合留守儿童的基本定义。但需要注意的是,留守儿童通常特指农村户籍的未成年人(当然,也有城镇留守儿童的概念,但核心要素仍是父母长期不在身边且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不过这一户籍要求并非所有定义中都严格强调,关键在于父母的外出务工状态和孩子的年龄及监护情况。

此外,对于留守儿童,民政部门会进行重点监测,并建立动态信息台账。如果符合保障条件,这些儿童会被纳入保障范围,并享受到家庭监护指导、心理健康关爱等服务。

综上所述,如果父母双方长期不在身边,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两个未成年人的年龄不满16周岁,那么他们可以被视为留守儿童。但为了更准确地判断,我们还需要考虑他们的户籍情况以及父母外出务工的具体状态。不过,无论是否属于严格意义上的“留守儿童”,这些孩子都需要得到足够的关注和关爱,以确保他们的健康成长。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咨询,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