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在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通过微信发送离职通知后,是否可以不再去上班,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若微信离职通知已明确表达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且符合法定解除条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若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未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等违法行为,劳动者可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此时,若您在微信中明确说明解除原因(如“因公司未缴纳社保,现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并保留了微信记录作为证据,则解除行为合法有效。自通知到达用人单位之日起,劳动合同即解除,您无需继续上班。但需注意:
若微信离职通知未明确解除原因,或解除理由不符合法定条件
若您仅在微信中表示“不想干了”“辞职”等,未说明被迫解除的具体理由,或解除理由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如因个人原因辞职),则可能被认定为协商解除或劳动者主动辞职。此时:
操作建议:无论哪种情况,均需做好证据保留和风险防范
总结: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后是否需继续上班,关键在于解除通知是否合法有效。若符合法定条件且证据充分,可不再上班;否则需谨慎处理。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我提问,我会结合您的具体情况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