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可以提几次-李洵律师|法行宝
2026-04-27 行政纠纷

结论前置:在我国民事诉讼中,针对一个案件,当事人通常只能提出一次管辖权异议,且该异议需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即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但上诉也仅限一次。

详细解释:

  1. 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次数与时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这一规定明确了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时机,即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的15日内。在此期间内,被告有权对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且通常只能提出一次。
  2. 对管辖权异议裁定的处理:

    • 法院会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移送的裁定。如果异议成立,法院会裁定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如果异议不成立,则会裁定驳回当事人的异议。
    • 当事人对法院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这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救济权利,但需注意,这一上诉权利仅限行使一次。上一级法院将对上诉进行审理,并作出终审裁定,该裁定为生效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且不能再就管辖权问题进行上诉。
  3. 特殊情况的考量:

    • 在诉讼过程中,如果当事人发现了新的、足以影响管辖确定的重要事实或理由,有可能基于此再次提出管辖异议。然而,这种情况相对特殊,且需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形判断是否应当受理。例如,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新的合同履行地事实等,可能改变对管辖权的判断,此时当事人可以基于这些新情况对案件管辖进行重新审视和主张。但这并不构成严格意义上的第二次管辖权异议,而是基于新情况的重新考量。
    • 另外,涉及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异议,即使在二审期间,也可能被允许提出,但这属于例外情况,并不改变管辖权异议原则上只能提出一次的规定。
  4. 实际操作建议:

    • 当事人在提出管辖权异议时,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时间限制和程序要求,确保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内提出,并提供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支持。
    • 对法院就管辖权异议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应及时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在诉讼过程中,应密切关注案件进展和法院的具体裁定情况,以便在必要时采取合适的法律措施。

综上所述,管辖权异议的提出受到严格的法律和程序限制。当事人在面对管辖权异议问题时,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