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询价可以提异议吗-任大文律师|法行宝
2026-04-24 合同纠纷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定向询价是否可以提异议”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在司法拍卖处置资产的过程中,法院需要确定拍卖财产的参考价格,这一过程可以通过当事人议价、定向询价、网络询价或委托评估等方式进行。其中,定向询价是当当事人议价不成功,且财产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时,法院向有关机构(如税务机关)进行询价以确定拍卖参考价格的方式。

针对定向询价,若您认为其价格不合理,想要提出异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是不予受理的。具体来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定向询价提出异议的,法院不予受理。”

这一规定的原因在于,定向询价是由政府机构出具的,具有政府背书的公信力。询价价格仅为竞买者提供参考,其真正作用在于为拍卖处置财产提供一个价格基准。法院的拍卖流程是公开透明的,最终的成交价格由市场决定,财产的价值通过公开拍卖得以体现。因此,没有必要在参考价格问题上赋予当事人异议权利,以免耗费过多精力。

举例来说,如果法院通过定向询价确定了某房产的拍卖参考价格,而您认为这个价格过低或过高,想要提出异议,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因为询价价格只是参考,最终的价值会通过市场的公开竞价来体现。

此外,对于其他方式确定的价格,如委托评估确定的拍卖参考价,如果当事人有异议,法院的处理方式也是类似的。法院会先交评估机构书面说明,如果当事人仍有异议,法院会要求评估机构予以补正。但对补正结果仍有异议的,法院同样不予受理。

综上所述,对于定向询价的价格,您是无法直接向法院提出异议的。如果您对询价结果有疑问或不满,建议您通过其他途径(如咨询专业人士、了解市场行情等)来进一步了解和评估财产的价值。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