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黑白合同的效力认定-王少卿律师|法行宝
2026-04-24 合同纠纷

在建设工程领域,“黑白合同”的效力认定是一个复杂且关键的问题,以下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

  1. “黑白合同”的定义与背景

    • “白合同”通常指的是经过招投标程序,并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它往往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黑合同”则可能是在招投标之前或之后,双方当事人私下签订的,与“白合同”内容存在实质性差异的合同。这种合同可能涉及规避招投标、偷逃税款、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等违法行为。
  2. “黑白合同”的效力认定原则

    • 以备案合同为准原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订立的数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无效,但建设工程质量合格,一方当事人请求参照实际履行的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实际履行的合同难以确定,当事人请求参照最后签订的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不过,在存在“黑白合同”的情况下,如果“白合同”是经过合法招投标程序并备案的,且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通常应以“白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
    • 实质性内容变更原则:如果“黑合同”对“白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了变更,如工程价款、工程质量、工程期限等,且这种变更没有经过合法的招投标程序或未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那么“黑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可能被视为无效。这是因为实质性内容的变更可能损害了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破坏了招投标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
  3. “黑白合同”效力认定的具体情形

    • 合法有效的“白合同”与无效的“黑合同”:如果“白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而“黑合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那么应以“白合同”为准进行结算和履行。
    • 均无效的“黑白合同”:如果“白合同”和“黑合同”均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但建设工程质量合格,那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其中一方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如果实际履行的合同难以确定,可以参照最后签订的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进行折价补偿。
    • “黑合同”作为补充协议的情况:在某些情况下,“黑合同”可能只是对“白合同”的某些非实质性内容进行了补充或修改,且这种补充或修改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在这种情况下,“黑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可能被视为有效,并作为“白合同”的补充协议进行履行。
  4. 法律后果与风险提示

    • 法律后果:如果“黑白合同”被认定存在,且“黑合同”被视为无效,那么双方当事人可能需要按照“白合同”的约定进行结算和履行。如果因此造成损失,违约方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风险提示:对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而言,签订“黑白合同”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一旦被发现,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民事赔偿等法律后果。因此,建议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遇到“黑白合同”的效力认定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合适的法律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