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要在二审中推翻一审中违法的鉴定结论,可从以下方面着手:
明确违法鉴定的具体情形
- 鉴定程序违法:例如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等相关规定,从事司法鉴定的机构和人员必须经过法定程序登记或备案,取得相应资质。若一审中采用的鉴定结论是由无资质机构或人员作出,就属于程序违法。又如鉴定过程未遵循法定步骤,像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而未通知,导致当事人无法对鉴定材料进行质证等,也属于程序违法。
- 鉴定依据违法:鉴定所依据的标准、方法错误或者不合法。比如在一些涉及产品质量鉴定的案件中,鉴定机构没有采用国家规定的标准,而是采用了已被废止的标准或者企业自行制定的不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标准,这样的鉴定依据就是违法的,其得出的鉴定结论也不具有合法性。
- 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来源违法:如果鉴定所使用的材料存在虚假情况,或者材料不完整无法全面反映案件事实,又或者材料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都会影响鉴定结论的合法性。例如在涉及文书鉴定的案件中,送检的文书是伪造的,那么基于该文书作出的鉴定结论必然违法。
在二审中提出推翻鉴定结论的具体方式
- 申请重新鉴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四)鉴定意见不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在二审中,若发现一审鉴定存在上述违法情形,可向二审法院提出重新鉴定申请,详细说明一审鉴定违法的事实和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予以支持。例如,若发现鉴定机构无资质,可提供该机构未在相关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证明材料;若认为鉴定程序违法,可指出具体违反的程序环节以及相关法律规定。
- 申请鉴定人出庭作证: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在二审中,可申请一审鉴定人出庭,就鉴定过程、依据等问题接受双方当事人的质询。通过当庭询问,有可能发现鉴定中存在的问题,如鉴定人对某些关键问题的回答含糊不清、前后矛盾,或者无法合理解释鉴定依据的合理性等,从而削弱一审鉴定结论的可信度。
- 提供相反证据反驳鉴定结论:收集与一审鉴定结论相反的证据,以证明一审鉴定结论错误。例如,在一审中通过某鉴定机构鉴定得出某物品价值较低,但在二审中可提供该物品在市场上的实际交易价格记录、权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等证据,证明一审鉴定价值与实际价值不符,从而推翻一审鉴定结论。
注意事项
- 及时提出申请:在二审程序中,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提出重新鉴定、鉴定人出庭等申请。一般来说,应在二审举证期限内提出相关申请,逾期提出可能会面临法院不予准许的风险。
- 充分准备证据和理由:无论是申请重新鉴定还是申请鉴定人出庭,都要准备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理由来支持自己的主张。证据要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能够切实证明一审鉴定存在违法情形。理由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阐述,做到有理有据。
- 关注二审法院的审查重点:二审法院在审查一审鉴定结论时,会重点关注鉴定程序是否合法、鉴定依据是否充分、鉴定方法是否科学等方面。在准备推翻一审鉴定结论的过程中,要围绕这些重点进行准备和论证,提高推翻一审鉴定结论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