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具备哪些条件 重度残疾人是吗-郑炜轩律师|法行宝
2026-05-07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具备哪些条件,以及重度残疾人是否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问题,我将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关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条件,这通常是根据《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来判定的。具体来说,如果符合该标准中的4.1条款“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条件”,或者存在不同类别疾病三项以上(含三项)均符合4.2条款“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条件”的情况,那么就可以被评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接下来,关于重度残疾人是否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这并不能一概而论。重度残疾确实可能意味着个体在劳动能力上受到严重限制,但是否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还需要根据具体的残疾情况、身体功能状况以及上述的鉴定标准来进行综合判断。例如,有些重度残疾人可能仍然保留有一定的劳动能力,只是这种能力受到了较大程度的限制。

如果您或您认识的人希望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填写完整的《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人员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出示被鉴定人的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提供有效的诊断证明和完整有效的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历、出院小结、手术记录、各项检查化验结果、医学影像学等资料。

此外,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是需要缴交鉴定费的,目前的标准是390元。如果需要进行进一步的医学检查,检查费用将由医院按照相关规定收取。

最后,如果您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