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多少条规定试用期要交社保-李显诗律师|法行宝
2026-05-07 劳动纠纷

关于您提出的“劳动法多少条规定试用期要交社保”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一规定奠定了社保缴纳的基础,表明只要存在劳动关系,无论是否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都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进一步地,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所明确规定的。这意味着,从劳动者入职的第一天起,无论是否处于试用期内,其与用人单位之间都已建立了正式的劳动关系。因此,试用期并非独立于劳动合同之外的特殊时期,而是劳动合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也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保。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也具体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这一规定确保了试用期员工社保权益的落实,用人单位需在员工入职后三十日内完成社保登记并开始缴费。

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未给员工缴纳社保,将面临一系列法律后果,包括劳动行政部门的责令改正、加收滞纳金等行政处罚,以及员工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并承担因未缴纳社保给员工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因此,作为劳动者,您应了解自己的权益,在试用期间也享有社会保险的权益。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您缴纳社保,您可以通过拨打全国统一的社保服务热线12333进行投诉、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用人单位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