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构成紧急避险 还要吊销驾驶证吗-李福明律师|法行宝
2026-05-07 交通事故

醉酒驾驶不构成紧急避险,且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证一定会被吊销。以下从法律定义、法律规定以及法律后果等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法律定义角度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其核心在于“不得已”和“损害较小利益保护较大利益”。而醉酒驾驶是明知自己处于醉酒状态,仍选择驾驶机动车上路,这并非是在面临紧急危险时不得已采取的行为,而是对公共安全的一种漠视和主动侵害,不符合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

法律规定角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醉酒驾驶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醉酒驾驶机动车是明确会被吊销驾驶证的,不存在因为构成紧急避险而不吊销驾驶证的情况。

法律后果角度

醉酒驾驶不仅会对自己的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威胁,还会对其他道路使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危害。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往往不堪设想。吊销驾驶证是对醉酒驾驶行为的一种严厉处罚,旨在通过剥夺驾驶资格,防止醉酒驾驶者再次上路,从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共安全。

给你的建议:

  1.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切勿酒后驾车,这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负责。
  2. 如果已经因醉酒驾驶被处罚,应积极接受处罚,并反思自己的行为,避免再次犯错。
  3. 如果对处罚有异议,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但在此之前,应确保自己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

如果你还有其他关于交通运输或酒驾方面的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