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与赔偿损失二选一的司法解释-曾新律师|法行宝
2026-04-22 合同纠纷

在合同纠纷中,违约金与赔偿损失通常不能同时主张,而是二选一,但具体适用情况需根据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综合判断。以下从不同角度详细分析:

一、法律原则与规定

  1. 违约金与赔偿损失的性质

    • 违约金:是合同双方约定的,在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它具有惩罚性和补偿性双重性质,但主要目的在于补偿守约方的损失。
    • 赔偿损失:是违约方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损失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它旨在完全补偿守约方因违约所遭受的实际损失。
  2. 法律原则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但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这表明,违约金与赔偿损失在功能上有所重叠,通常不允许同时主张。

二、司法实践中的处理

  1. 二选一原则

    •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合同中同时约定了违约金和赔偿损失,守约方通常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主张权利。这是因为违约金本身已经具有一定的补偿性,如果同时主张赔偿损失,可能会导致守约方获得超额补偿,违反公平原则。
  2. 例外情况

    •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造成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加违约金数额,以弥补不足部分。但这种情况下,仍然不是同时主张违约金和赔偿损失,而是对违约金的调整。
    • 合同特别约定:如果合同中特别约定了违约金和赔偿损失可以同时主张,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守约方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主张权利。但这种情况较为少见,且需要严格的合同条款支持。

三、实际操作建议

  1. 合同签订阶段

    • 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计算方式,避免模糊不清或重复约定。
    • 如果希望获得更全面的保障,可以考虑在合同中约定较高的违约金数额,或者约定在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时,违约方需承担额外的赔偿责任(但需注意这种约定可能受到法律关于违约金过高调整的限制)。
  2. 合同履行阶段

    • 一旦发生违约行为,守约方应及时评估损失情况,并选择最有利于自己的方式主张权利(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 如果选择主张违约金,但发现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应及时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增加违约金的请求。
  3. 争议解决阶段

    • 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应充分准备证据材料,证明自己的损失情况或违约金的合理性。
    • 如果对方提出违约金过高的抗辩,应积极应对,提供证据证明违约金并未过分高于实际损失。

举例说明:假设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如果甲方逾期交货,需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后因甲方逾期交货,乙方遭受了实际损失(如额外采购成本、生产延误损失等)共计合同总价款的15%。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可以选择主张违约金(合同总价款的10%),但如果认为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增加违约金的请求,以弥补不足部分(即合同总价款的5%)。但乙方不能同时主张违约金和全额的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