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要书面合同的法律规定-陈建平律师|法行宝
2026-04-22 劳动纠纷

事业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以下从不同角度为您详细分析:

一、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以及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这两条法律明确规定了事业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应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

二、法律后果

  1. 若事业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这意味着,如果事业单位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将面临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后果。
    • 若超过一年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同样对事业单位不利,因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相对严格。
  2. 若事业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

    • 双方的权利义务将得到明确界定,有助于减少劳动纠纷的发生。
    • 在发生劳动纠纷时,书面劳动合同将成为解决纠纷的重要依据。

三、实际操作建议

  1. 事业单位应主动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协商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2. 劳动合同内容应合法合规:劳动合同的内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 保留好劳动合同文本:事业单位应妥善保管劳动合同文本,以备不时之需。同时,也建议劳动者自己保留一份劳动合同文本,以便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四、特殊情况说明

虽然一般情况下事业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对于非全日制用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可以订立口头协议。然而,这种情况并不适用于全日制用工的事业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

总结来说,事业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事业单位应主动履行这一义务,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并减少劳动纠纷的发生。如果您在事业单位工作或即将与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对此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