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是否可以不赔这20%的违约金,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以下分情况说明:
合同约定合法有效且无特殊情形
- 如果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若购房者违约不要房子,需按照房款的20%支付违约金,并且该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导致合同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同时该违约金的约定也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比如没有超出法律规定的合理范围等)。
-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从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角度,您是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向开发商支付这20%的违约金的,一般不可以不赔。因为合同一旦成立并生效,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都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违约金约定过高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如果开发商实际因您不要房子所遭受的损失远远低于房款的20%,例如开发商很快就将房子又卖给了其他人,几乎没有产生额外的损失或者损失很小。
-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适当减少违约金。法院或仲裁机构会根据开发商的实际损失、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可能会将违约金调整至一个更合理的数额,您可能就无需按照20%的比例全额赔偿。
存在不可抗力等免责事由
- 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不可抗力等导致您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不得不不要房子的情况,比如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使得您无法按照合同约定购买房子。
- 根据法律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主张免除或者部分免除支付违约金的责任,有可能不需要赔偿这20%的违约金。不过,您需要及时通知开发商,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开发商存在违约行为
- 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开发商存在先违约的行为,例如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等,并且这些违约行为是导致您不要房子的原因之一。
- 那么您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主张开发商的违约行为与您不要房子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要求减少或者免除自己支付违约金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您也有可能不需要赔偿这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