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双方怎么结算-齐鹏律师|法行宝
2026-04-18 合同纠纷

工程变更后的结算问题,核心在于依据变更的具体情况、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结算方式和金额。以下是详细分析:

  1. 合同有明确约定的情况

    • 核心结论:若工程变更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包括变更的程序、价款调整方式等,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
    • 详细解释:在建设工程合同中,通常会预留工程变更的条款,对可能出现的变更情形、变更的提出与审批程序、变更后价款的计算方法等进行规定。例如,合同可能约定因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或减少时,按照原合同单价乘以变更后的工程量来计算价款;或者约定对于新增的工程项目,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单价。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变更符合合同约定的程序,就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进行操作,这有助于减少双方在结算过程中的争议。
  2. 合同无明确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

    • 核心结论:当合同对工程变更的结算没有明确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若仍无法确定,则可参照政府指导价或市场价格进行结算。
    • 详细解释:
      • 协商解决:这是最优先且灵活的方式。双方可以就变更后的工程量、单价、工期等关键要素进行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的结算意见。协商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变更的原因、责任归属以及双方的利益平衡。
      • 依据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查看合同中是否有与变更结算相关的其他条款,如通用条款中的计价原则等,或者参考双方在以往类似工程中的交易习惯来确定结算方式。
      • 参照政府指导价或市场价格:在既无合同明确约定,又无法通过协商、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结算方式时,可以参照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工程计价指导价,或者参考当地建筑市场上同类工程的市场价格来进行结算。例如,对于新增的某种建筑材料,可以参考当地市场上该材料的平均采购价格来确定其费用。
  3. 因一方原因导致工程变更的情况

    • 核心结论:如果工程变更是由一方的原因引起的,如发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承包人施工不当导致的返工等,那么责任方应承担相应的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等责任,在结算时应予以体现。
    • 详细解释:
      • 发包人原因:若发包人提出设计变更、增加或减少工程量等要求,导致工程变更,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给予承包人合理的利润补偿。例如,发包人要求在原建筑基础上增加一层,那么增加的建筑成本、设计费用以及因工期延长给承包人带来的损失等,都应由发包人承担。
      • 承包人原因:如果工程变更是由于承包人施工不当、违反合同约定等原因造成的,如施工质量不达标需要返工、未按设计图纸施工导致需要修改等,那么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应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例如,承包人施工的墙体出现裂缝需要返工,那么返工的材料费、人工费以及可能导致的工期延误损失等,都应由承包人负责。

在处理工程变更结算问题时,双方应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变更通知、会议纪要、签证单、施工记录等,以便在结算过程中证明变更的事实、责任归属以及费用计算依据等。如果双方在结算过程中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考虑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如有任何疑问,欢迎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