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再审证据清单中,若需指出原判决书中某些判决与事实不符,证据内容的撰写应当围绕“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这一核心展开,重点说明原判决与客观事实的差异,并附上能够证明该差异的证据材料。以下是具体撰写思路和示例:
1. 明确指出原判决的错误内容
- 在证据清单中,需清晰标注原判决书中存在错误的条款或段落(如“原判决第X页第X段认定‘……’,与事实不符”)。
- 简要说明原判决的错误类型(如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错误、程序违法等),但重点应放在事实层面。
2. 说明客观事实与原判决的差异
- 结合证据材料,详细描述客观事实是什么(如合同实际履行情况、交易金额、时间节点等)。
- 对比原判决的认定内容,指出两者之间的矛盾或不符之处(如“原判决认定合同金额为100万元,但实际履行金额为80万元,有银行转账记录为证”)。
3. 附上证明事实的证据材料
- 列举能够证明客观事实的证据(如合同、发票、聊天记录、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并说明每份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
- 若证据涉及专业鉴定或评估,需附上鉴定报告或评估结论。
4. 示例撰写格式
证据名称:银行转账记录(证明合同实际履行金额)
证据来源:申请人银行账户流水
证明内容:
- 原判决第X页第X段认定“合同金额为100万元,且已全额支付”,但根据申请人银行账户流水(附件1),被申请人仅支付80万元,剩余20万元未支付。
- 该证据直接证明原判决对合同履行金额的认定与事实不符。
证据名称:证人证言(证明交易时间节点)
证据来源:证人张某(合同履行现场目击者)
证明内容:
- 原判决认定“交易发生于2022年1月1日”,但证人张某证实交易实际发生于2022年1月5日(附件2:证人书面证言及联系方式)。
- 该证据证明原判决对交易时间的认定存在错误。
5. 注意事项
- 证据的真实性:确保所有证据材料真实、合法,且与案件直接相关。
- 证据的充分性:证据应形成完整链条,能够直接或间接证明原判决的错误。
- 逻辑清晰性:撰写时避免情绪化表述,以客观事实和法律逻辑为主。
若您在撰写过程中遇到具体问题(如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您的案件情况提供进一步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