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复议申请人在复议期间可以提交新的证据材料吗-张磊律师|法行宝
2026-04-16 刑事辩护

刑事复议申请人在复议期间是可以提交新的证据材料的,但需结合具体程序阶段和证据性质综合判断,具体分析如下:

  1. 复议申请阶段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第14条,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时,应当提交原决定书、复议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若在申请时已掌握新证据,应当一并提交,否则可能因证据不足被驳回。
    例如:若申请人因证据不足被不予立案,复议时提交了关键证人证言或物证,复议机关需重新审查。

  2. 复议审查阶段
    若在复议机关受理申请后、作出决定前发现新证据,可主动补充提交。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复议机关审查以“全面审查”为原则,新证据可能成为推翻原决定的关键依据。
    例如:原不予立案决定因“缺乏犯罪事实”作出,复议期间申请人提交了监控录像证明犯罪行为存在,复议机关需重新认定事实。

  3. 证据效力与审查规则

    • 关联性:新证据需与案件事实直接相关,能证明原决定错误或遗漏关键情节。
    • 合法性:证据收集程序需合法,非法证据(如刑讯逼供所得)将被排除。
    • 时效性:虽无严格“逾期提交”限制,但故意拖延提交可能影响证据采信,复议机关可能要求申请人说明未及时提交的理由。
  4. 实务建议

    • 尽早提交:复议周期较短(通常30日),发现新证据后应立即补充,避免复议机关因证据不足维持原决定。
    • 书面说明:提交新证据时,需附书面说明,阐述证据来源、证明目的及与原决定的关联性。
    • 申请听证:若新证据争议较大,可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第19条申请听证,通过质证增强证据效力。

总结:复议期间可提交新证据,但需确保证据合法、关联且及时。若原决定因证据不足被维持,后续还可通过刑事申诉或检察监督程序救济,但复议是效率最高的纠错途径,建议充分利用。如有具体案件,可进一步说明情况,我会帮你分析证据提交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