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提前跟单位说了迟到还算迟到吗”这个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您所在单位的具体考勤制度。不过,我可以根据一般的考勤管理原则和您分享的几个单位的考勤制度示例,来给您一个较为全面的解答。
首先,提前告知并不改变迟到的事实。无论您是否提前向单位说明了可能会迟到的情况,只要您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签到或到岗,按照大多数单位的考勤制度,这都会被视为迟到。提前告知可能有助于单位了解您的情况,并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因迟到带来的纪律处分,但它并不改变迟到这一行为本身。
接下来,我们来看看具体的考勤制度示例:
天祝县林草局的考勤制度中明确规定,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时间签到者视为迟到。这意味着,即使您提前告知了单位,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且超过了签到时间,仍然会被视为迟到。
市地震局的考勤制度也类似,它定义了迟到为上班时间15分钟后到岗签到者为迟到。同样,提前告知并不改变这一事实。不过,市地震局的制度中提到了一个特殊情况,即如果有特殊情况应电话告知分管领导或科室负责人,将不以旷工论。但这并不意味着不算迟到,只是可能不会按旷工处理。
基于以上分析,我可以给您以下建议:
总的来说,提前跟单位说了迟到,在大多数情况下仍然会被视为迟到。但提前告知是一个积极的做法,有助于减少因迟到带来的不良影响。希望这个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