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收了意向金又把房子卖给别人怎么办-马颖秋律师|法行宝
2026-04-14 房产纠纷

中介的行为构成违约和可能涉嫌欺诈,您有权要求中介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损失,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1. 明确法律关系与责任
    中介收取意向金后,通常意味着您与卖方(或中介作为居间方)已就购房达成初步意向,中介有义务在约定期限内为您锁定房源。若中介在未征得您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房屋出售给他人,属于根本违约,您有权要求中介:

    • 返还已支付的意向金;
    • 赔偿因违约给您造成的实际损失(如房价上涨差价、交通费、误工费等);
    • 若中介存在故意隐瞒或虚构事实(如明知房屋已出售仍收取意向金),可能构成欺诈,您可主张“退一赔三”(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但需注意该法适用主体为“消费者”与“经营者”,若中介为个人可能不适用,但可依据《民法典》主张惩罚性赔偿)。
  2. 收集证据是关键
    为维护权益,您需尽快固定以下证据:

    • 意向金支付凭证(转账记录、收据等);
    • 与中介的沟通记录(微信、短信、录音等,证明中介承诺为您保留房源);
    • 房屋被售的证明(如新买方的购房合同、房产交易中心查询记录等);
    • 其他损失证据(如因购房产生的费用票据、房价上涨的评估报告等)。
  3. 协商与投诉并行

    • 先与中介协商:明确要求其履行义务或赔偿损失,协商时可录音留证;
    • 向行业协会投诉:若中介为会员单位(如当地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可向其投诉,协会可能对中介进行处罚或调解;
    • 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若中介存在虚假宣传、欺诈等行为,可向12315或当地市场监管局举报。
  4. 诉讼是最终保障
    若协商、投诉无果,您可直接向法院起诉,主张:

    • 解除与中介的居间合同(或意向金协议);
    • 中介返还意向金并赔偿损失;
    • 若构成欺诈,可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主张撤销合同并要求赔偿。
      注意:诉讼时效为3年,自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计算。

温馨提示:购房时建议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约定意向金的性质(如“定金”或“订金”,前者具有担保性质,后者为预付款)、房源保留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避免口头约定导致维权困难。若您需要进一步分析证据或起草法律文书,可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