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人把钱退回来还算受贿吗-詹振郊律师|法行宝
2026-04-13 刑事辩护

收钱后退回是否构成受贿,需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关键在于退还财物的及时性以及退还的动机和原因。以下从不同角度为您详细分析:

一、不构成受贿的情形

  1. 及时退还或上交
    • 认定标准: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在收受请托人财物后,能够在较短时间内(即“及时”)主动退还或者上交,且这种退还或上交是基于内心真实的不愿受贿的意愿,那么一般不认定为受贿罪。这里的“及时”通常理解为在较短时间内,如数日内或一周内,且没有实际使用或消费该财物。例如,某官员收到企业赠送的购物卡后,次日即通过原渠道返还,并留存书面记录,这种情况一般不构成受贿。
    • 无受贿故意:若收受时确不知情且无受贿故意,事后发现后立即退还,通常也不构成犯罪。比如,财务人员误收合作方礼金后,经核查账目发现异常,三日内全额退还并说明情况,这也不属于受贿。

二、可能构成受贿的情形

  1. 非及时退还或上交

    • 认定标准:如果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财物后,并非出于自身真实意愿退还,而是因为自身或者与其受贿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了掩饰犯罪而退还或者上交的,这种退还或上交行为并不能改变其受贿的本质。因为在此情况下,工作人员在收受财物时主观上已经具有了非法占有的故意,并且利用了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事后的退还行为仅仅是为了逃避法律制裁。例如,某处长收受名表后两年,因风声渐紧才退还,法院认定其存在受贿故意,构成受贿罪。
    • 退还方式存疑:通过第三方转交、匿名账户返还等隐蔽方式的,可能被推定具有掩盖罪行的目的,从而构成受贿。比如,某官员将收受的金条熔化后通过亲属账户变现,再以借款名义归还,这种退还方式被认定为受贿未遂。
  2. 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

    • 只要收受财物时存在明确的权钱交易约定,无论后续是否退还,均构成受贿既遂。例如,某局长收受开发商50万元后承诺批地,虽在项目获批后退还部分款项,但仍以受贿罪论处。

三、司法实践中的判断标准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受贿罪的认定需要依据严谨的法律标准,并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这包括但不限于收受财物的时间节点、退还的原因及动机、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等多重因素。司法机关会全面收集证据,包括财物来源、退还时间、退还方式、退还原因等,以综合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性质。法院会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对行为人的行为进行定性。如果认为行为人具有受贿的主观故意,并实施了受贿的客观行为,即使后来退还了财物,也可能认定为受贿罪。

法律建议:

  • 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遇到了类似情况,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法律分析和应对。
  • 在处理此类事务时,务必保留好相关证据,如退还财物的记录、沟通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证明自己的清白或减轻法律责任。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