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居间合同找工作没办好 又不退钱违法吗-李再庆律师|法行宝
2026-04-12 合同纠纷

结论:签了居间合同找工作没办好且不退钱是否违法,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居间人未履行合同义务或存在欺诈行为,则不退钱违法;若已履行部分义务且无欺诈,则可能不违法但需承担违约责任。以下从不同角度详细分析:

一、居间合同的基本法律性质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在找工作场景中,居间人通常承诺为求职者提供就业机会信息或协助入职,求职者支付居间费用。

关键点:

  1. 居间人的义务:需按合同约定提供真实、有效的就业信息或服务,不得欺诈或隐瞒关键信息。
  2. 委托人的权利:若居间人未履行义务,委托人有权要求退款或赔偿损失。

二、未办好工作且不退钱的违法性分析

1. 居间人未履行合同义务

若居间合同明确约定“未成功入职则全额退款”,而居间人未提供有效就业机会或未协助入职,则构成违约。此时不退钱违反《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示例:

  • 合同约定“居间人需在3个月内为求职者安排面试并入职,否则退还全部费用”。若居间人未安排面试或入职失败,且无合理理由,则需退款。

2. 居间人存在欺诈行为

若居间人通过虚构就业信息、伪造文件等手段骗取费用,可能构成诈骗罪(《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此时不退钱不仅违法,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示例:

  • 居间人声称与某大公司有合作关系,可“内部推荐”入职,但实际无此关系,且收取费用后失联。此行为可能涉嫌诈骗。

3. 居间人已履行部分义务

若居间人已提供部分服务(如安排面试、修改简历等),但最终未入职,且合同未明确约定退款条件,则需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违约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判断。此时可能不退全款,但需退还与未履行部分对应的费用。

示例:

  • 合同约定“居间人提供就业信息并协助修改简历,费用5000元”。若居间人已完成上述服务,但求职者因自身原因未入职,则可能无需全额退款。

三、求职者的维权途径

  1. 协商解决:与居间人沟通,要求按合同约定退款或赔偿。
  2. 投诉举报:向市场监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投诉居间人的违规行为。
  3. 诉讼仲裁: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或申请仲裁,要求居间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

四、建议

  1. 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约定居间服务内容、费用、退款条件等,避免口头约定。
  2. 核实居间人资质:选择有合法资质、信誉良好的居间机构或个人。
  3. 保留证据:保存合同、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以便维权时使用。

总结:签了居间合同找工作没办好且不退钱是否违法,需结合合同约定、居间人履行义务情况及是否存在欺诈等因素综合判断。若您遇到此类问题,可直接向我咨询,我将根据具体情况为您提供专业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