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是劳动仲裁被申请人-刘世吉律师|法行宝
2026-04-12 劳动纠纷

在劳动仲裁中,确定被申请人是启动和推进仲裁程序的关键一步。被申请人的确定通常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用人单位或相关责任主体紧密相关。以下我将结合不同情形,为您详细阐述如何确定劳动仲裁的被申请人。

一、常见情形下被申请人的确定

  1. 一般用人单位:

    • 在大多数情况下,劳动者是与所在的公司、企业等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此时,该用人单位就是劳动仲裁的被申请人。例如,若您因公司拖欠工资而与公司产生纠纷,那么这家公司就是您申请劳动仲裁时的被申请人。
  2. 劳务派遣情况:

    • 当涉及劳务派遣时,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可能共同成为被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两者均为共同当事人。比如,若您被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某工厂工作,并在工作过程中受伤,您认为派遣公司和工厂都有责任,那么在申请劳动仲裁时,您可以将劳务派遣公司和工厂列为共同被申请人。
  3. 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

    •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学校、医院、律师事务所等民办非企业单位,如果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这些组织也应作为被申请人。例如,若您在一家民办幼儿园工作,并因劳动合同解除问题产生争议,那么该民办幼儿园就是您申请劳动仲裁时的被申请人。

二、特殊情形下被申请人的确定

  1.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等情况:

    • 如果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转让等情况,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单位应作为被申请人。例如,若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进行了分立,分为A公司和B公司,且原公司的部分业务和员工由A公司承接,部分由B公司承接。若您作为原公司员工就劳动关系问题与公司产生争议,那么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被A公司还是B公司作为被申请人,或者是两者共同作为被申请人。
  2.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 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原用人单位通常是劳动仲裁的主要被申请人,但根据实际情况,您也可以考虑追加新用人单位为相关责任人。例如,若您在原公司未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又到另一家公司工作,并因此引发争议,那么在劳动仲裁时,您一般以原公司为被申请人,但可根据案件需要决定是否追加新公司参与仲裁程序。
  3. 承包经营情况:

    • 若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且劳动者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或者一方发生劳动争议,那么在劳动仲裁阶段,发包方和承包方可能成为共同被申请人。例如,若某酒店实行承包经营,承包方雇佣的员工与酒店就工资待遇问题产生争议,那么该员工可以将酒店(发包方)和承包方列为共同被申请人。

三、注意事项

  • 在确定被申请人时,请务必结合具体争议情形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
  • 若您对被申请人的确定存在疑问或不确定,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劳动仲裁机构的工作人员以获取更准确的指导。
  • 在提交劳动仲裁申请时,请确保被申请人的信息准确无误,包括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以便仲裁机构能够顺利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清晰、详细地了解如何确定劳动仲裁的被申请人。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