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概述:
一、父亲利用未成年子女名义购房并赠予的法律性质
购房行为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20条、第21条,未成年子女属于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房行为需由法定代理人(如父亲)代理。若父亲以子女名义购房并支付全部款项,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法律上视为对子女的赠予,房屋所有权归子女所有。
赠予协议的约束力
若父亲与子女(或通过其他法定代理人)签订书面赠予协议,明确房屋赠予子女且无附加条件(如保留过渡费收取权),则赠予完成后,子女作为所有权人享有房屋全部权益,包括出租、收益等。父亲无权单方面主张过渡费。
二、儿子起诉父亲要求过渡费的合法性分析
过渡费的性质与来源
父亲是否存在过错或违约
三、实务建议
审查赠予协议与购房资金来源
协商或诉讼路径
四、风险提示
如有进一步疑问或需具体法律方案,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