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事由是民诉法第多少条-汪健律师|法行宝
2026-04-11 行政纠纷

再审事由主要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以下是关于再审事由的详细解释:

  1. 再审事由概述:

    • 再审事由是指当事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时,需要符合的法定情形。这些情形通常涉及判决、裁定的实体或程序错误,严重影响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的具体内容:

    • 该条款详细列举了多种再审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等。
  3. 再审事由的适用:

    • 当事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符合上述再审事由之一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将依法对再审申请进行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将裁定再审;不符合再审条件的,将裁定驳回申请。
  4. 再审程序的重要性:

    • 再审程序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救济制度,它为当事人提供了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再次审查的机会,有助于纠正错误的判决、裁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司法公正。

如果您对再审事由或再审程序有任何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解释和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