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请人要求撤销或变更民事判决裁定 改判支持再审要在什么情况下能再审-畅军峰律师|法行宝
2026-04-10 行政纠纷

结论:申请人要求撤销或变更民事判决裁定,改判支持再审,通常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再审条件。以下从多个角度详细阐述能再审的具体情况:

  1.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 法律解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如果申请人能够提供在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且这些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或裁定,那么法院应当裁定再审。
    • 举例:例如,在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审判决基于双方提供的证据认定了合同效力。但再审申请人后来发现了新的证据,如对方在合同签订时存在欺诈行为的录音或书面证据,这些新证据足以证明合同无效,从而推翻原判决。
  2. 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 法律解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二项,如果原判决或裁定所依据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支持,即事实认定不清或证据不足,那么法院应当裁定再审。
    • 举例:在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中,原审判决认定被告存在过错并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再审申请人能够证明原审判决所依据的关键证据(如现场监控录像)存在瑕疵或无法证明被告过错,那么原判决的基本事实就缺乏证据证明,应启动再审。
  3.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 法律解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三项,如果原判决或裁定所依据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那么法院应当裁定再审。
    • 举例: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审判决基于原告提供的借条认定了借款事实。但再审申请人能够证明该借条是伪造的,如通过笔迹鉴定或证人证言等证据,那么原判决的主要证据就是伪造的,应启动再审。
  4.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 法律解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四项,如果原判决或裁定所依据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即未经过法庭调查和辩论程序,那么法院应当裁定再审。
    • 举例:在一起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中,原审判决基于一份关键的技术鉴定报告认定了侵权事实。但再审申请人能够证明该鉴定报告在原审中未经质证,即未给双方当事人提供质证的机会,那么原判决的主要证据就未经质证,应启动再审。
  5. 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 法律解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五项,如果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关键证据,并书面申请法院调查收集,但法院未进行调查收集,导致案件事实无法查清,那么法院应当裁定再审。
    • 举例:在一起医疗纠纷案件中,患者认为医院存在医疗过错,但关键证据(如医疗记录)掌握在医院手中,患者无法自行获取。患者书面申请法院调查收集,但法院未进行调查,导致案件事实无法查清,那么应启动再审。
  6.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 法律解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六项,如果原判决或裁定在适用法律上存在错误,如错误地适用了法律条款或误解了法律精神,那么法院应当裁定再审。
    • 举例:在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审判决错误地适用了已经废止的法律条款来认定合同效力,导致判决结果错误。那么应启动再审,并适用正确的法律条款进行重新审理。
  7. 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 法律解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七项和第八项,如果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如合议庭组成人员不符合法定人数或资格要求;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如审判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但未回避,那么法院应当裁定再审。
    • 举例:在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原审合议庭中的一名审判员是被告人的近亲属,但未依法回避,导致审判过程不公正。那么应启动再审,并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8.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 法律解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九项和第十项,如果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导致诉讼程序违法;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如因不可抗力或对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未能参加诉讼,那么法院应当裁定再审。
    • 举例:在一起继承纠纷案件中,一名无诉讼行为能力的继承人未经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导致其合法权益未能得到保障。那么应启动再审,并保障该继承人的诉讼权利。
  9. 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 法律解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十一项,如果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剥夺了当事人的辩论权利,如未给予当事人充分的发言机会或未听取当事人的意见,那么法院应当裁定再审。
    • 举例:在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原审法院在庭审过程中未给予被告充分的发言机会,导致被告无法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那么应启动再审,并保障被告的辩论权利。
  10. 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 法律解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十二项,如果法院在未经传票传唤当事人的情况下进行缺席判决,即未依法通知当事人参加庭审就作出判决,那么法院应当裁定再审。
    • 举例:在一起债务纠纷案件中,原审法院在未依法向被告送达传票的情况下进行缺席判决,导致被告未能参加庭审并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那么应启动再审,并依法通知被告参加庭审。
  11. 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 法律解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十三项,如果原判决或裁定遗漏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超出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范围进行判决或裁定,那么法院应当裁定再审。
    • 举例: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的诉讼请求包括要求被告支付货款和违约金,但原审判决仅支持了货款部分而遗漏了违约金部分。那么应启动再审,并就违约金部分进行重新审理和判决。
  12. 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 法律解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十四项,如果据以作出原判决或裁定的法律文书(如其他法院的判决、裁定或行政机关的决定等)被撤销或变更,导致原判决或裁定的基础发生动摇或消失,那么法院应当裁定再审。
    • 举例:在一起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中,原审判决依据了一份专利侵权判定书认定了侵权事实。但后来该专利侵权判定书被上级法院撤销或变更,导致原审判决的基础发生动摇。那么应启动再审,并重新认定侵权事实。
  13. 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 法律解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十五项,如果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存在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或枉法裁判等违法行为,导致判决结果不公正或违法,那么法院应当裁定再审。
    • 举例:在一起刑事案件中,原审审判员收受了被告人的贿赂,并在审理过程中故意偏袒被告人,导致判决结果不公正。那么应启动再审,并依法追究审判员的法律责任。

进一步思考与建议:

  • 在申请再审时,申请人应仔细审查原审判决或裁定,找出可能存在的再审事由,并准备充分的证据和材料来支持自己的申请。
  • 申请人应注意再审申请的时效性,通常应在原审判决或裁定生效后的一定期限内提出再审申请,逾期可能丧失申请再审的权利。
  • 如果申请人对再审程序或结果有疑问或不满,可以及时向我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