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内容-代雨庭律师|法行宝
2025-05-19 房产纠纷

《物权法》第六十三条的内容是: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其负责人作出的决定侵害集体成员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集体成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这条规定明确指出了集体财产的法律保护地位,以及对于侵害集体成员合法权益行为的救济途径。如果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类似问题,可以依据这一法条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还有其他关于房产或离婚方面的法律问题,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