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阶段 对方承认不要钱了可以写执行和解吗-魏杨律师|法行宝
2026-04-09 合同纠纷

结论:在执行阶段,如果对方明确表示放弃债权,即“不要钱了”,双方是可以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的。

详细分析:

  1. 执行和解的法律基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执行和解是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通过自行协商,就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达成协议,并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终结执行程序的一种制度。
    • 执行和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一旦达成并经法院确认,即产生终结执行程序的法律效果。
  2. 对方放弃债权的情况:

    • 在执行阶段,如果对方明确表示放弃全部或部分债权,这实际上是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变更。
    • 双方可以就此变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明确对方放弃债权的具体内容、范围以及执行程序的处理方式等。
  3. 执行和解协议的签订与效力:

    • 执行和解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 协议签订后,应当提交给执行法院进行审查。法院在审查过程中,会确认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是否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
    • 一旦法院确认执行和解协议有效,即产生终结执行程序的法律效果。如果对方反悔或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4. 注意事项:

    • 在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前,建议双方充分沟通,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 协议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包括对方放弃债权的具体金额、范围、执行程序的处理方式等。
    • 协议签订后,应当及时提交给执行法院进行审查确认,以确保协议的法律效力。

建议:

  • 如果您在执行阶段遇到对方表示放弃债权的情况,建议及时与对方沟通,就放弃债权的具体内容、范围以及执行程序的处理方式等达成一致意见。
  • 签订执行和解协议时,务必确保协议内容具体、明确,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 协议签订后,及时提交给执行法院进行审查确认,以确保协议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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