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提醒警惕保健品陷阱 明星为虚假宣传保健品背书是否担责-林珠律师|法行宝
2026-04-09 侵权纠纷

结论概述:结合新闻背景中优思益保健品虚假宣传事件,明星为虚假宣传保健品背书,在特定情形下需承担法律责任,主要涉及民事赔偿和行政处罚责任。以下从法律定性、涉及法律条文、可能法律后果及对公众启示等方面展开分析。

法律定性

明星为虚假宣传保健品背书的行为,本质上属于广告代言行为。根据《广告法》规定,广告代言人不得为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同时保健品广告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在优思益事件中,明星为其虚假宣传的保健品背书,违反了上述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涉及法律条文

  1. 《广告法》第三十八条: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对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其作为广告代言人。
  2. 《广告法》第十八条:保健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二)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三)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四)与药品、其他保健品进行比较;(五)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保健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3.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可能法律后果

  1. 民事赔偿:若消费者因使用明星代言的虚假宣传保健品而遭受损害,明星作为广告代言人,若存在过错,如未尽到合理审查义务,可能需要与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优思益事件中,多名曾代言该产品的明星已发布致歉声明,承诺为消费者退款赔付,这体现了明星可能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2. 行政处罚:市场监管部门有权对违反《广告法》规定的广告代言人进行行政处罚,包括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具体罚款金额根据违法情节的严重程度而定,如违法所得在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公众启示

  1. 增强法律意识: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在代言产品时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为虚假宣传产品背书,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2. 理性消费:消费者在购买保健品时,应保持理性,不轻信夸大功效宣传,优先关注产品资质与合规性。如查看产品是否具有“蓝帽子”标识及唯一批准文号,通过国家市监局特殊食品信息查询平台核验真伪等。
  3. 维护自身权益:若消费者因使用虚假宣传保健品而遭受损害,应及时收集证据,如购买凭证、产品说明书、广告宣传资料等,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热点事件延伸思考

此次优思益事件不仅给违规企业、相关代言人和营销公司上了一堂法治课,也对整个保健品行业起到了警示作用。随着监管趋严,违规行为将被持续查处,企业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不得为获利而铤而走险。同时,消费者也应摒弃“进口迷信”“专家迷信”,学会辨别合规性,才能守护好自身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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