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个人无依无靠去世,且没有留下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同时也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时,其财产的处理将遵循特定的法律程序。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遗产管理人的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开始后,若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那么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将担任遗产管理人。具体来说:
二、遗产管理人的职责
民政部门或村民委员会作为遗产管理人,将履行以下职责:
三、遗产的查询与管理
四、无人继承遗产的处理
在依法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后,如果仍有剩余遗产,民政部门会向人民法院提起无主财产确认之诉。经人民法院判决认定剩余遗产无主并收归国家所有的,由区级民政部门申请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执行。收归国有的无人继承遗产,将主要用于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以及教、科、文、卫等公益事业。
五、相关费用的保障
民政部门在查询、管理、处置遗产等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如防止遗产毁损、灭失支付的费用、清理被继承人债权债务产生的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的费用等),将从被继承人遗产中优先列支。不足部分由同级财政保障。各级民政部门履行遗产管理人职责所需的日常工作经费也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全额予以保障。
六、相关单位的配合
公安、司法、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规划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市场监管、医保、知识产权、房屋管理、金融管理、税务、工会等部门、单位将按照各自职责,建立与民政部门履行遗产管理人职责相关的工作制度,并加强人员培训,为民政部门履职提供支持。
综上所述,当一个人无依无靠去世且没有继承人时,其财产将由民政部门或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进行妥善处理。这一制度确保了无人继承遗产的合法管理和合理分配,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