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类采购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能一起收吗-程理想律师|法行宝
2026-04-08 合同纠纷

货物类采购中,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可以一起收取,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并遵循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法律依据与合理性

  1. 法律依据:

    • 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虽主要针对建设工程,但对其他采购项目有参考价值)等法律法规进行规定。
    • 这些法律法规并未禁止同时收取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只要收取行为合法合规,且符合合同约定和行业惯例。
  2. 合理性:

    • 履约保证金旨在确保供应商按合同履行义务,降低采购方因供应商违约而遭受的风险。
    • 质量保证金则用于保证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激励供应商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降低采购方的质量风险。
    • 两者目的不同,但共同构成了对供应商行为的约束和保障,因此可以一起收取。

二、收取条件与限制

  1. 收取标准:

    •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通常根据合同金额、项目风险、供应商信誉等因素确定,且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对于政府采购项目)。
    • 质量保证金的收取比例则通常根据产品或服务的性质、使用寿命及行业惯例等因素确定,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对于建设工程领域),其他采购项目可参考此标准或根据合同约定执行。
  2. 提交方式:

    • 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均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银行保函是最常见且被广泛接受的形式。
  3. 合同约定:

    • 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金的具体金额、提交方式、退还条件、扣除规则及质保期限等关键条款。
    • 合同约定应合法合规,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三、实际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1. 避免重复收取:

    • 在收取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时,应确保两者不重复覆盖同一风险点。例如,如果履约保证金已经涵盖了供应商违约的风险,那么质量保证金应专注于产品质量的风险。
  2. 合理确定金额:

    • 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风险评估结果,合理确定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的金额。避免过高或过低的金额导致合同执行困难或采购方风险增加。
  3. 明确退还条件:

    • 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金的退还条件和时间节点。例如,履约保证金可在供应商完全履行完合同义务并经验收合格后退还;质量保证金则可在质保期届满且无质量问题后退还。
  4. 依法处理争议:

    • 如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四、法律后果与风险提示

  1. 违法收取的后果:

    • 如果采购方违法收取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如超过法定比例或未按照合同约定退还等,供应商有权要求采购方返还并可能要求赔偿损失。
  2. 合同违约的风险:

    • 如果供应商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存在质量问题,采购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扣除相应的保证金用于维修或赔偿损失。但扣除金额应与实际损失相当,并及时通知供应商。

建议:在货物类采购中,如果采购方和供应商均同意并明确约定在合同中同时收取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且收取行为合法合规、符合行业惯例和合同约定,那么这种做法是可行的。但双方应谨慎处理这两种保证金的相关事宜,以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