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规划通常是在合同签订后出具。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合同签订前的阶段:在合同签订前,监理单位可能参与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此时会编制监理大纲。监理大纲是监理单位为了获得监理任务,在项目监理招标阶段编制的方案性文件,它主要阐述监理单位对项目监理工作的目标、思路、方法和措施等,以展示监理单位的能力和优势,争取中标。监理大纲并不等同于监理规划,它只是为后续编制监理规划提供基础和框架。
合同签订后的阶段:合同签订后,监理单位正式承接了项目的监理任务。此时,监理单位需要根据监理合同、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项目的实际情况等,编制详细的监理规划。监理规划是指导整个项目监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它明确了监理工作的目标、范围、内容、方法、程序和措施等,对监理工作的开展具有全面的指导作用。因此,监理规划的编制必须基于已经签订的监理合同,以确保其内容与合同要求相一致,并能够满足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